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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月18日,成都市房管局颁发了12月首张包含住宅的预售证——北湖新城!
“北湖新城二期项目12、13、16号楼”
购房登记规则
1.1购房人登记及资格核验
1、登记平台: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网址(http://www.cdfangxie.com/);
2、登记时间:2017年12月19日—2017年12月21日,每日9:00-18:00;
3、资料提交:
(1)提交时间:
2017年12月19日- 22日,每日9:00-18:00。购房人在登记平台办理登记后,凭登记号前往开发企业指定地点提交资格核验资料,开发企业将分批次分时段进行购房资料的核验;
(2)提交地点:成都市成华区湖秀二路8号北湖新城售楼部;
(3)提交资料
4、资格核验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人提交资料的完整性予以初核,资料齐备并完整的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进行复核,经房管局复核通过的购房人具备参与公证摇号的资格。提请购房人注意进行网上购房登记之前,请仔细阅读了解相关政策文件,确保登记人具有购房资格:
(1)具有限购区域户籍(在限购区域驻扎部队服役的现役军人)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并且于2016年10月1日之后未在限购区域内购买过商品住房的;
(2)或者符合其他具备购房资格的情形,如属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 人才(含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等。
(3)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的限制购房资格的情形。
注:限购区域指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
5、核验名册公示
(1)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开盘结束( 终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
(2)公示地点:成都市成华区湖秀二路8号北湖新城销售 现场;
(3)公示内容:网上登记平台的初始登记购房人名册及经成都市房管局复核通过的《登记购房人名册》(包括《棚改住户登记购房名册》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
(4)异议处理:在公示期内,若购房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成都公证处提出异议。
6、注意事项
(1)实名登记、按时登记,未进行网上实名登记的,开发企业有权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提供虚假资料登记的,登记平台1年内不予受理再次登记;
(2)全部购房人必须共同进行购房登记,共同参与公证摇号、选房、签约,中途不得变更或增减共有人;
(3)登记信息修改只能在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时间结束后 信息不得修改;
(4)购房人应当在规定时间段前往办理地点提交购房资格核验资料,购房人提交或者提交资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开发企业不予接收;
(5)若购房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前往办理资料提交和核验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是办理人应当向开发企业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以及相关资料;
(6)购房人移交资料应当与接收人签署《购房人资料移交确认书》(详见附件3),就移交资料的内容、份数等作出明确的确认并签收;
(7)购房人应当承诺并保证符合项目所在地现行购房政策所规定的购房条件,无限购、限贷情形且提供的核验资料全部真实合法,未提交任何虚假信息,若因购房人提交资料不全、提交虚假资料或者提交超过有效期的资料导致不能参与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由购房人自行愿意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