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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现在买房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发表于2010-03-09
据说现在成都买房子,买下来都必须写夫妻双方的名字了
不能写夫妻单独一方的名字了,不晓得是不是真的哦
发表于2010-03-09
结了婚买的好像都是共有财产吧
发表于2010-03-09
在法律上来说是如此,但以前并没有规定说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啊,可以只写夫妻一人的名字啊
发表于2010-03-09
这样的话,二次购房的就不好逃税了
发表于2010-03-09
这个是从不久之前才开始的政策吧?
发表于2010-03-09

《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依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如无约定,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共有财产。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婚后购房后,应共同申请房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查验申请登记资料,夫妻双方亦需对申请登记房屋是否属于共有房屋作出书面说明并签字确认。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对于房屋性质(共有或个人)作出的书面确认,应当视为双方就申请登记房屋作出的书面财产约定。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如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以此确认登记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如夫妻双方一致表示房屋为一方并签字确认,房屋登记机构据此依法将房屋登记在一人名下,显然该房屋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存在所谓的“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后购买房屋不管是否登记在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情形。

发表于2010-03-09
两个人协议使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啊?
发表于2010-03-09
发表于2010-03-09
好像是吧,我收房时还要我出示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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