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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住房公积金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但是购房者到真的需要使用公积金的时候,总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我的情况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能不能提取公积金?不同购房者因其个人情况不同,答案也是不一样的。2015年5月成都公积金政策出现调整,这里整理了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新成都公积金买房指南,及大家常遇见的公积金买房
四、支付租房费用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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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 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提取金额:
(一)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承租商品住房的,不超过租房提取限额(一年15000元)。职工房租支出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X申请时已承租时间。备案信息中承租人为1人以上的,平均计算房租支出。
(二)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三)职工承租多套住房的,一次只能为一套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四)职工或其配偶在房管部门存在多套租房备案信息的,一次只能就1套房屋提取租赁提取申请。
提取时间: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申请办理2次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了解了2015年成都公积金提取基础的政策,各位购房者在提取过程中也会因为个人情况不同而产生疑问。这里整理了常见的一些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会遇见的问题,希望可以解答大家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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