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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去年底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满5年的经适房就可以上市交易。记者昨日从房管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5套符合条件的经适房顺利完成买卖,并办理了交易过户手续,其中雨花台区景明佳园(小区网论坛)2套、栖霞区兴贤佳园3套,交易总面积近310㎡。
2月24日,首套经适房买卖成功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该套房屋位于雨花台区景明佳园,面积55.43㎡,成交价(核定契税金额)26万元。根据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管理办法,转让方需向政府交纳一定的 金。 金的计算方法为:[本次转让核定的契税计税金额-(原购房交纳契税计税金额+原契税实缴金额)]×50%。因此,这套经适房转让后,向政府交纳的 金为8万多元。
购买满5年的经适房获准上市交易,无疑为南京的二手房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昨天,记者就市民关注的经适房如何上市买卖、赠与及办理转让手续的流程等问题,采访了市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经适房转让一般会有买卖、交换、赠与、司法判决(抵债)四种情况。
属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交易资金须全额托管。需交纳 金的,托管的资金不得低于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的总价。 金交纳费用从托管资金中支付,如若不足,交纳方应以现金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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