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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成都市政府 厅正式下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一经公布,在市场上引起强烈反响。这个涉及居民购房补贴、鼓励企业恢复生产等多个领域的政策,表明了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的关注和重视。那么,这个政策所涉及更深层次的内容是什么?购房者假若现在买房能够得到什么样的实惠?日前,本报联合成都尺度地产对该政策进行了全方位的解析。
A 购房者实惠
降低入户门槛 吸引外地人置业
《意见》内容:成都市因房屋毁损或房屋有安全隐患的城镇居民,经相关机关审核同意,可申购经济适用房、租赁廉租住房等,另外,凡在成都市购买7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入户手续。
解析:本次地震中遭受损毁的大多是年代久远的房屋,此政策放宽该类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和租赁廉租房的准入条件,使得保障面得到更大的扩展;同时,该类居民再次购买商品住房时,在信贷上可享受 购房的优惠,从而会刺激此类人群的换房需求;而购买70平米以上商品住房可以按相关规定办理入户手续,则从户籍政策吸引更多的外地人群来蓉购房,尤其是灾区中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群前来购置房屋。
减低贷款压力 公积金买房降首付
《意见》内容: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房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同时,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也可在成都市申请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
解析: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调低对于购房者来说,无疑是降低了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房的门槛,例如总房款40万元首付30%需首付款12万元,而首付20%则首付款8万元,首付款减少4万元,降低了首付压力;贷款额度的提高与贷款年限的延长,降低了购房者的月供经济压力。这一政策带动更多的青年置业者结束观望,刺激了刚性需求的购买力;外地人群在蓉购房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大大减低了外地人的贷款压力。同时也促进以往一些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开发商去申请开通住房公积金贷款。
10万元 财政补贴购房者
《意见》内容: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按所交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购买其他商品房和已办房屋 权证的存量住房,按所交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给予50%补贴。在2009年5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的成都市纳税人,自购房之年起至2010年止所交个人所得税(不包括银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给予补贴, 额度不超过10万元。
解析:对购房者的契税补贴,减少了购房者在契税上的支出,政府对购买不同面积的商品住房有不同的契税补贴,尤其是对90平米(含90平米)以下商品住房的契税补贴,将有效的增加购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需求量;降低人们的契税支出,可有效地吸引外地人群来蓉购房。
B 开发商实惠
鼓励“大家”参与 保证市场供应
《意见》内容: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可以通过 、联建、土地整理、项目转让等方式,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旅游服务设施和商业服务设施等。
解析:一系列扶持性政策不仅对于购房群体是一个利好,对于开发企业来说也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为了满足一部分转移至成都的受灾民众的住房需求,政府将会大力支持当地房地产的开发。灾后政策层面的利好消息将吸引更多资金流向成都房地产市场。
“四不”规定 成都
《意见》内容: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相关规定,对一些企业按有关政策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同时,对因灾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有效益的开发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
解析:信贷的持续支持对于开发商来说无疑是一个令人振奋人心的消息, 是对于资金链吃紧的中小开发企业来说,有了信贷作保障。同时,“四不”对于目前开发企业来说,无疑是让其有更多精力、时间投入到项目施工、项目销售上。对于外来开发商而言,他们可能受一系列金融、税收优惠政策的吸引,很可能会把大量资金转移到成都。
用时间换空间 给商家创造条件
《意见》内容:按招、拍、挂方式出让的经营性用地,在2009年5月31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开工的,可享受减免报建费。在经批准的延长期内不作为闲置土地。
解析:这项条款的出台,对已经拿地的房产企业在项目开发时限上给予了适度放宽,相应地减少了开发商的被迫供应量,使得开发商在推盘时间安排上更为主动,开发商可以适当地延期开工,在经批准的延长期内不作为闲置土地。开发商可以用延长的“时间”换取未来的运作空间,他们的财务状况可以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