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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9月1日起,被誉为“ 严”新广告法出台,与1994年版的广告法对比,新广告法愈加完善和夯实。而此次新广告法不仅涉及了房地产行业,同时明确规定了限制级用语,以及具体的处罚标准。发违规广告罚款200万元。
【导读】停工、烂尾、维权……买房遇到这些事儿,哭都没地儿!要想买房不遭坑,必须要耳听八方,火眼金睛,对楼盘进行全方位了解。一是要自己亲自实地查看,二呢,当然少不了也听听别人的意见。《楼市扯把子》看网友七嘴八舌牙尖口水,点赞or吐槽,楼盘点评助你早日买到好房。点击《楼市扯把子》了解更多往期精彩内容!
自9月1日起,被誉为“ 严”新广告法出台,与1994年版的广告法对比,新广告法愈加完善和夯实。而此次新广告法不仅涉及了房地产行业,同时明确规定了限制级用语,以及具体的处罚标准。发违规广告罚款200万元。
以往开发商为博眼球,在楼盘广告中惯用的营销浮夸用语,“三年 高达50%”“××万元/㎡起”“10 直抵主城”这类“用词模糊”、“偷换概念”的广告语遍地开花。新广告法正式实施,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以往开发商惯用的宣传词语,都成为限制级,那么究竟有哪些极限用语呢,一起来看看吧!
极限用语一:与“”有关
极限用语一:与“一”有关
极限用语一:与“级/极”有关
极限用语一:与“首/家/国”有关
极限用语一:与“虚假/ ”有关
极限用语一:与“品牌”有关
极限用语一:与“欺诈”有关
极限用语一:与“时间”有关
在新广告法施行之前,成都楼市有很多房企的广告都存在不少弊病,其中不乏让购房者误解的“ 房”、“ ”“地铁盘”等忽悠人,却又模糊不清的广告用语,看看网友对于以往房企广告的控诉吧!
广告凶 动工慢
广告说配套优越 其实啥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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